- 考量流行病學實證及暴露於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罹患職業病之潛伏期可能長達10年至30年不等,為強化勞工健康權益之保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針對「曾經從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規定石綿作業之勞工,且加保期間年資連續滿1年者,於其變更作業、離職或退保後,得由投保單位或勞工本人向該局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每年得申請檢查1次。
- 有關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申請手續及相關資訊,請至該局網站「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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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退保勞工之預防職業病健康追蹤檢查
- 最後異動日期:112-10-25
- 發布單位:職業衛生健康組
- 發布日期:1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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