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醫師發現傳染病或事業負責人等發現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報告或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再由地方主管機關報告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
- 是以,基於特別法優先適用原則及配合整體防疫政策,如有醫療機構或事業單位勞工於執行業務而感染COVID-19之災害,已依傳染病防治法通報而需隔離住院治療或處置者,雖不予追究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規定通報職業災害之責任,惟為利勞動檢查機構掌握職業災害情形及統計數據,事業單位對已知於職場執行職務染疫需住院治療之案件,仍請依上開規定通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
:::
如果因為從事工作而感染COVID-19確診,是否須於8小時內通報勞檢機構?
- 最後異動日期:111-05-12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 發布日期:111-05-12
- 點閱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