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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綿引起之職業病審查程序

  • 最後異動日期:111-08-22

勞保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從事石綿工作,引起職業性癌症(間皮細胞瘤、肺癌及喉癌)及職業性肺病(石綿肺症)屬勞保職業病給付範圍,申請職業災害保險各項給付時,勞保局審查程序如下:

1.被保險人如檢附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開具之職業病診斷書申請職災給付,經審查符合規定者,勞保局即按職災標準發給職災給付。

2.如傷病原因待釐清者,將送請勞保局特約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提供醫理見解後核定,必要時得向本部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如需進一步諮詢,請洽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聯絡電話:02-23961266。

另外,勞保被保險人經勞保局依其審查程序核發勞保職業病相關給付後,即可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申請各項津貼補助。至於未加勞保者之職業病認定審查程序,比照勞保局審查保險給付之程序辦理。

如需進一步諮詢,請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聯絡電話:02-89956666。

  • 發布單位:職業衛生健康組
  • 發布日期:110-11-18
  • 點閱次數: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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