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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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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特約之醫師臨時有事或因原約定時間適逢國定假日,該月之臨場服務如何安排?

  • 最後異動日期:111-01-29

考量事業單位臨場服務事項之延續性與時效性,且為避免服務量能過度分散或集中而影響勞工權益,建請依事業單位作業特性及勞工健康需求與服務醫師討論,註明不克安排當月辦理臨場服務之原因,並以將場次平均調整至前後1個月為原則,接續完成辦理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9條至第12條事項,並留存執行紀錄。

  • 發布單位:職業衛生健康組
  • 發布日期:107-12-13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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