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111年8月12日「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之修正,並參酌歷年實施認可醫療機構訪查實務及訪查會議專家建議,勞動部於112年4月18日修正發布「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檢查品質及管理分級訪查作業要點」第1點、第4點、第9點及第5點附件2,並自發布日生效。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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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正發布「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檢查品質及管理分級訪查作業要點」」第1點、第4點、第9點及第5點附件2
- 最後異動日期:112-04-18
- 發布單位:職業衛生健康組
- 發布日期:1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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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112年4月18日勞職授字第112201884號 勞動部112年4月18日勞職授字第112201884號
- 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檢查品質及管理分級訪查作業要點第1點、第4點、第9點修正規定 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檢查品質及管理分級訪查作業要點第1點、第4點、第9點修正規定
- 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檢查品質及管理分級訪查作業要點 對照表 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檢查品質及管理分級訪查作業要點 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