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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3年10月廉政月刊

  • 最後異動日期:108-12-25
壹、 廉政法令與訊息
 
一、 公務員對於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者餽贈處理
 
(一) 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應受贈之日起3日內,簽報其長官,必要時並知會政風機構。
(二) 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除但書規定之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無法退還時,應於受贈之日起三日內,交政風機構處理。
(三) 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且為親屬或經常來往朋友者,逕為收受,無需知會或簽報。
二、 法務部廉政署於103年7月14日上午召開廉政審查會103年第2次會議情形:
 

本次會議廉政署提出「陽光法律新草案、新措施」及「香港廉政公署成功的機遇與挑戰」2項報告案,其中「陽光法律新草案、新措施」報告,報告內容係就「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主管之陽光法案,不合時宜之規定,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中,有關如何避免遭致違反憲法所保障財產權、工作權及比例原則等非議部分進行研修之推動情形;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中,申報人抱怨本法申報繁複,因此提出「以網路介接作業取代紙本作業,利用查核平臺提供申報人申報財產」之新措施,提供更便利之申報管道;至對於常見因故意申報不實而遭裁罰等所衍生之問題亦進行檢討,而不使「陽光法案」成為「烈日法案」。

另有關「香港廉政公署成功的機遇與挑戰」之報告,主要係以該公署自1974年2月成立後,香港市民對廉政公署的支持度高達98%,2013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數更位居第15名,因此廉政署期許能借鏡廉政公署之成功經驗,作為我國反腐倡廉之實踐。並省思反貪機構最大危機肇於誠信遭受外界挑戰,因此期許廉政署及各政風機構人員能廉潔自持、正己正心,以建立民眾對廉政署之信任與支持。本次會議案件審查程序係由審查委員就本期225件存參案件進行預審,經選定20案提會討論,全體審查委員審查結果均同意存參。會中各委員對於廉政工作之寶貴建議,廉政署將立即研擬精進作為,使廉政業務之運作更加公正、透明,以深化推動廉政署工作策略,達成社會大眾對廉政工作之期待。

三、 反賄選、斷黑金、杜絕賄選,全民動起來
 

因應地方制度法修正,各類地方公職人員任期調整為一致,將於103年11月29日辦理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選舉類別涵蓋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及區民代表等9項選舉,為我國歷年來規模最大且全面性的地方選舉。為防範暴力及金錢介入選舉,而影響選舉結果公平性,民眾如發現有賄選情形時,請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來檢舉,期使反賄選成為全民共識,選出真正有能力的人,地方才有好將來。法務部反賄選短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2E5L1vxXcMQ

貳、 廉政活動
 
一、 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為推動廉政觀念,舉辦「103年廉政盃徵文比賽」,以「廉能」為主題自由命題,徵件時間自103年9月5日起至10月10日止,歡迎就讀或是設籍新北市轄內公私立高中職與國中學生藉由寫作盡情揮灑,分享心中對於廉政的理念。
二、 法務部與教育部於103年8月至10月間共同辦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
 
(一) 活動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全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實習老師)。
(二) 作品規格:設計以2至3節課(含)之課程教案,學設計主題限以「誠信與廉潔」、「人權法治」等2大類法治教育主題為範圍,教案內容務必融入「設計(如何)運用/活用全國法規資料庫於『誠信與廉潔』、『人權法治』教育議題」作為教材。
(三) 競賽方式:初選作業將由主辦單位進行書面審查,以與全國法規資料庫反貪腐及人權法治教育議題的關聯度,分別就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選出10件作品進入決選(得視參賽狀況作數量及水準增減)。決選時,由參賽者出席現場進行簡報說明與展示,由評審分別評定名次及佳作等獎次。
(四) 活動時程:線上報名期間自103年8月20日起至103年10月13日止,評審期間(初/決選)自103年10月14日起至103年11月7日止,頒獎典禮暫定103年11月29日。
參、 貪瀆案例
 
一、 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台電員工陳○雄等7人收受賄賂及詐欺案,業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有罪判決
  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偵辦益○公司、雅○公司、中榮○公司,上述公司為求台電變壓器、防鹽裝腳礙子採購案驗收順利,基於行賄的犯意,行賄台電員工陳○雄等人,並使渠等受有不正利益,業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分別將廠商黃○德等5人,台電員工陳○雄等7人以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行、受賄罪、刑法詐欺等罪嫌,分別判處最重有期徒刑10年等罪。
二、 法務部廉政署會同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共同偵辦金門縣金城鎮、金湖鎮及金寧鄉6名里長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領家戶配酒作業費案
  法務部廉政署會同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共同偵辦金門縣金城鎮、金湖鎮及金寧鄉,合計6名里長涉嫌於金門縣政府辦理三節家戶配售酒實施計畫之際,利用其身為里長具有執行家戶配售酒及編製印領清冊之機會詐領作業費,經法務部派駐廉政署檢察官許嘉龍、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張漢森指揮廉政官,於民國103年8月20日上午8時30許,至上開6名里長住居所及村里辦公室等11處所執行搜索,並同步傳喚嫌疑人、證人合計20人到案接受詢問。上開6名里長經金門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將嫌疑人蔡○○等6名里長分別以新臺幣5至10萬元交保。廉政署將賡續追查,嚴懲不法,以正官箴,防止類似情事發生。
肆、 廉政故事
 
一、 廉政故事-杜絕「後門」
 

明朝正德年間,朝廷規定鑄印局設置正、副使各一名,以及辦差的文官數名。每當遇缺招考上述人員時,報名人員總是逾百上千,其中請託關說者逾半,弄得主事官員很難處理。當時費宏是禮部尚書,便公開決定招考補齊吃官糧的人員,同時錄取候缺及習字人員各數名,俟將來有出缺時再依序遞補。這個辦法不但可以維持人事安定外,也杜絕了所有的「後門」請託關說案件。

同樣的例子,唐文宗時吏部侍郎高鍇,首次主持進士考試,官宦子弟斐思謙,透過當時權傾一時的宦官仇士良關係,竟被排在第一名。高鍇覺得厭惡,除了將他痛斥一頓外,還將他除名後攆出去。翌年,高鍇仍任主考官,他即特別警告家屬及從吏,絕對不可接受任何人的批條和請託關說。另外,梁武帝時吏部尚書徐勉,不但熟悉各個官員的狀況,在選用官員時也特別迴避任用親近的人。某次有一好友來拜訪他,向他提出求官之事,徐勉即嚴肅的道說:「今天只談風月之事 ,不可談論公事。」所以後來知道他的為人者,都不敢再向他提出請託關說了。

人事的公開與安定,是機關行政效率與廉潔的關鍵;只要主事官員不為私利,並且用心解決、處理公事,自然就能獲致上級長官與民眾的肯定。(取材自新北市政府政風處)

二、 哈利波特之消失的審查委員—
 

「小李,最近怎麼都沒看到委員會中的老王?」小張說道。 「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情,你不知道呀?」小張搖了搖頭。 「老王利用建照執照預審委員之身分,在審查案件時故意刁難,再趁機向其他建築師索賄。被人發現後,向法務部新成立的廉政署檢舉,他們動作真快,馬上進行調查,廉政署檢察官果然發現老王涉嫌有不當索賄的情形,扣押相關證據後,現在人已經被關起來了呀。」小李感慨的說著。 「唉!」小張嘆了一口氣。「做人還是實實在在的好,被一時的金錢誘惑蒙蔽雙眼做出違法的事情,代價就是付出下半生的自由,真的太不值得了。」「是呀。」小李點了頭。「看來廉政署成立後,這些貪污的人可是遇到對手了,就像佛地魔遇到哈利波特一樣呀!」。二人相視會心而笑。 為民服務是廉政署施政之首要目標;只要您有意見反映或攸關廉政興革建議事項,敬請與廉政署聯繫,竭誠為您服務。

伍、 其他事項
 
一、 公務人員加班事項探討
 

何謂加班?現行法規並未明確界定,惟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此一條文前半段所指構成要件,一般均引為加班的定義。據此,公務人員加班之要件有三,即:經長官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缺一不可。復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1條規定,公務員有依法定時間辦公,不得遲到早退的義務。原則上公務人員應於法定上班時間內執行職務,並完成其任務。惟因種種事由,如未能於法定上班時間內達成目標或進度,即有加班之必要。

公務人員加班必須在上班時間以外,方能為之。此上班時間包括法定上班時間、輪值上班時間、因業務狀況彈性調整之上班時間等。易言之,公務人員必須於下班時間或假日始具有加班之條件。雖然各機關本於權責所規定之上下班時間及型態未必相同,但計算加班時數,均僅限於上班時間以外,則無不同。此外,公務人員加班,亦僅限於執行職務之必要。所稱執行職務,即處理公務,或簡稱辦公,包括處理其本職工作與本職直接相關的工作,或長官本於職權範圍所交辦之事項。所謂本職工作,通常以職務說明書或工作說明書之記載為主,按照責任制的精神,其工作內容是其承辦業務的所有事項,包括公文處理、事務協調、電腦操作、參與會議等。至於長官交辦事項,並不限於其本職業務,也包括其他相關事項,此乃因每一公務人員職務說明書所列工作內容最後一項,通常都明列「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為其概括性的職掌之故。

公務人員雖有於業務需要時加班之義務,但依法亦有請求給予加班報酬之權利。依行政院102年4月修正發布之《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規定,除業務特殊等情形得申請專案加班外,每人每日加班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每月以不超過二十小為限;並以其俸給總額除以240為每小時之支給標準。

公務人員加班之報酬,除給予加班費外,依法尚可給予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四者擇一,當事人可以提出申請,但決定權在長官。如係補休假,通常採「以一折一」方式,即加班時數累積達四小時即可補休半日,並應於半年內補休完畢。獎勵措施指給予記功、嘉獎、頒發獎狀,或於集會場合公開表揚等具有獎勵意義之措施。其他相當補償措施,如長官邀請吃飯、致贈謝卡等大致相當之措施。前三者較為具體明確,後者則屬概括規範。這四種報酬,原則以加班費與補休假二者為主,公務人員各有所好,但囿於加班經費之限制及業務繁忙之考量,不一定都能如願。如長官經充分考量後給予前述任何一種報酬,即不違《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

公務人員加班是義務,也是權利;必須於上班時間以外有執行職務之必要,且經長官核准者,始符加班之要件。惟加班後依法可申請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職是,加班雖因業務需要而起,卻取決於長官是否指派工作及給予何種補償措施。明乎此,則目前一些關於加班事實之認定、加班報酬計算的爭議,當可大幅減少矣! (取材自清流月刊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號,作者為考試院保訓委員)

二、 牛皮紙袋暗藏現金、玉鐲!?臺北市勞動檢查員依法行政,嚴拒賄賂
 

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黃秀鳳檢查員於102年稽查業者過程,遇公司人員交付內含受檢資料及牛仔褲的牛皮紙袋,其中牛仔褲袋竟塞有玉鐲、飾品及2萬元現金等鉅額財物,黃員立即送交機關政風機構辦理報備登錄,後由機關依行賄罪移送司法單位偵辦。廉潔除仰賴政府用「主動發掘、明快處置」等查處手段來嚇阻公務員貪瀆不法外,在基層最前線從事為民服務的市府同仁,其本身的廉潔品操亦是建立廉能政府最大的推力,希望透過獎勵廉能表揚,以及持續辦理教育講習等方式,務使同仁依法執行公務,拒絕關說、餽贈、賄賂等違法不當情事。(取材自台北市政府政風處)

三、 網路揭漏宣導案例-網路轉PDF洩密
 

使用網路轉檔服務要提高警覺!根據流傳於網路上的一篇文章指出,只要在Google鍵入「求職者編號 sharepdf」,即可搜尋到許多包括學歷、薪資證明、甚至公司的考核等資料,履歷表、薪資單、通訊錄,甚至機密文件皆一覽無遺!

經過台中市政府政風處實際搜尋,發現Google搜尋出許多人力銀行的履歷表,令人質疑是否為該等公司公開洩漏個人資料或遭駭客入侵所致。惟該文章指出,這並非人力銀行出錯或者駭客攻擊,而是求職者自行將資料上傳網路,究竟是哪裡出問題呢?

該文章作者指出,這些履歷表並非人力銀行外洩,而是從一個線上PDF轉檔網站「PDF Online」流出;作者還說,若以Google指定網站搜尋的語法「site:」進行尋找,則任何資料皆能盡收眼底,網友們不得不防。

作者指出,許多資料之所以在線上流傳,主要是因為PDF Online這個轉檔服務,使用者只要登上網,就可以把各種文件轉換成PDF格式,但無形中也增加了資料外洩的機率。也就是說,這些文件被公開,其實是當事人「自己同意」被Google搜尋公開的!該如何防止資料外流?最重要的步驟是在輸出檔案前,PDF Online網站即註明了資料可能被搜尋引擎找到,但許多人都忽略此點,進而導致珍貴文件公開。作者提醒,只要改選下面的「Do not make my document public」,就可以防止類似事件發生。建議同仁少用該等網路服務,避免公務資料外洩。(取材自台中市政府政風處)

四、 廉政署多元受理檢舉方式
 
(一) 「親身舉報」方式:署本部成立24小時檢舉中心(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由輪值人員負責受理民眾檢舉事項。
(二) 「電話舉報」方式:設置「0800」檢舉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三) 「投函舉報」方式:郵政檢舉專用信箱為「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四) 「其他」方式:
 
1. 傳真檢舉專線為「02-2562-1156」。
2.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為「gechief-p@mail.moj.gov.tw」。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發布日期:10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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