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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3年11月廉政月刊

  • 最後異動日期:108-12-25
壹、 廉政法令與訊息
 
一、 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
 

立法院於100年6月7日三讀通過增訂「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 「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對於公務員行賄,即使未導致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者仍負有刑責,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以杜絕過去「收錢有罪,送錢沒事」之不良社會現象。民眾洽辦公務,對公務員不必送也不能送紅包、賄賂;若有不慎觸法者,只要勇於自首或在偵審中自白,均有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自新機會。

二、 財產申報制度
 
(一) 申報(基準)日:定期申報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擇一日為基準。例:以103年11月10日為申報確定(基準)日,就必須申報該日之所有財產。
(二) 財產申報內容: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之下列國內、外財產 (1)不動產、汽車、船舶、航空器
(2)現金、存款、有價證券
(3)珠寶、古董…等&保險
(4)債權、債務、事業投資
(三) 申報方式:網路or紙本申報
(四) 裁罰: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故意申報不實或故意隱匿財產等為不實申報。
(五) 受行政罰鍰後,經受理申報機關通知限期申報或補正,無正當理由仍未申報或補正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易科罰金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貳、 廉政活動
 
一、 廉政署舉辦「勇敢抓 BUG-堅持廉潔‧開創未來」微電影徵件競賽活動
 
(一) 參賽資格:凡對本活動有興趣之民眾,皆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投稿參賽
(二) 徵件主題:以「堅持廉潔,開創未來」及「廉潔與社會」為微電影拍攝主題,題目由參賽者自行律定。
(三) 影片格式:以HD(1280x720、1920x1080)或SD(720x480)象素以上之格式拍攝、製作皆可,長度為5-10分鐘,檔案類型可為AVI、MPEG、MOV、WMV格式。
(四) 評選方式:
 
1. 評審評比:由5位評審於民國103年12月01日至民國103年12月12日,依各項評選內容進行評分,評審之平均成績視為該作品專業評比之分數。
2. 人氣票選:評選期間(民國103年12月01日至民國103年12月12日皆可至活動官網進行網路投票,每人每天限投一票,至民國103年12月12日24:00 截止,最高票者即為「人氣獎」得主。
(五) 徵件期間:
二、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與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合作舉辦103年「環保科博,心手相廉」社會參與活動,將環境正義綠蔭須具備強健廉能意識支幹方能茁壯之主軸概念,融合於科學與環境保護教育中,於8月至12月第三週星期六(8月16日、9月20日、10月18日、11月15日、12月20日)在臺中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舉辦「環保科博,心手相廉」社會參與活動。促進民眾對政府廉能作為及環境保護知識之瞭解,建立環境生態永續發展。歡迎有興趣之民眾踴躍前往參加。
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3年「花樣廉華 活力反貪」社會參與活動,歡迎11/8至12/7前來欣賞新社花海之美!(11/29因應七合一選舉投票日休園一天),本次活動共有七大主題館(A館:台日Long Stay文化館、B館:水保、農村、永續館、C館:FUN眼未來館、D館:好客民宿旅行館、E館:彩虹七線館、F館:農情萬種─蔬果嘉年華館、G館:臺中休閒農業館)及台中花毯節、農特產品與名攤名產行銷區。另農委會暨所屬一級重點政風機構於活動期間,每逢週六假花海活動展示區舉辦103年「花樣廉華 活力反貪」廉政宣導活動,除於現場攤位佈置宣導海報看板及發放宣導文宣外,更精心設計多場廉政互動遊戲,期待全民攜手加入反貪行列,共創廉能政府,提升台灣整體清廉印象指數。今年主辦單位提供假日與平日大眾接駁方案,最新訊息歡迎上新社花海官方網站查詢(http://flowersea.tw)及2014新社花海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 flowersea2014
參、 貪瀆案例
 
一、 北士商圍牆偷工減料2公司遭起訴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2009年間辦理圍牆整修標案,由張○○事務所負責設計、監造,再由○○營造公司以409萬多元標得工程施工,但完工後卻被發現花架建材偷工減料,賺取價差11萬多元,士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銘台副理蔡○○、主任王○○,另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張○○事務所及員工郭○○。

二、 新北市地檢署偵辦中研院採購弊案 10名官商起訴
 

新北市地檢署偵辦中研院分子生物研究所採購弊案,查出前技正謝○○涉嫌與多家廠商勾結,開立不實發票浮報工程款,7年貪了上千萬。謝○○原是中研院分子生物研究所技正,他在94年擔任總務,負責分生所機電空調工程及財物勞務採購,與技工周○○等人,涉勾結機電維修廠商葛○○等人,利用辦理小額採購免公開招標的機會,以浮報發票金額等方式,開立單張金額不超過10萬元發票。事後謝男等人於核銷、驗收時放水,從每張發票收取高達2萬5000元回扣,總計7年間謝男收賄高達1500萬元,周則收了近百萬。新北地檢署13日依貪汙等罪起訴謝○○等10名官商。

三、 法務部廉政署偵辦高雄市眷村改建弊案
 

國防部眷服處中校張○○、陸軍第○軍團眷服組少校高○○、高雄市鳳山區○○里里長王○○及眷戶蘇○○等共 12 人,利用高雄市黃埔新村眷村改建之機會,共謀浮報違建戶面積,藉以獲取高額之拆遷補償費,總計眷戶從中詐領共計新台幣594 萬3363元,被告張○○從中收賄 5 萬 5 千元、高○○從中收賄516萬元,王○○收賄230萬元。案經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檢察官偵查終結,分別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同法第 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予以提起公訴。

四、 法務部廉政署與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共同偵辦嘉義縣政府農業處綠化保育科臨時約僱人員鐘○○涉嫌貪瀆案
 

法務部廉政署與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共同偵辦嘉義縣政府農業處綠化保育科臨時約僱人員鐘○○,於涉嫌辦理102年度嘉義縣生物多樣性永續利用計畫-外來物種沙氏變色蜥收購計畫時,侵占該筆獎勵金,於103年9月30日由法務部派駐廉政署檢察官,分別同步搜索鐘○○嫌疑人辦公室與住所等2處,查扣相關證物2箱,並帶回犯罪嫌疑人鐘○○及相關證人計14人詢問,相關涉案人員經本署廉政官初詢並移請檢察官複訊後,檢察官諭令將犯嫌鐘○○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裁。

肆、 廉政故事
 
一、 瓜田李下的由來暨做好「利益迴避」
 

某次唐文宗問工部侍郎柳公權說,近來外界對朝廷的措施,有什麼不滿意或批評的地方?柳公權說:「朝廷派郭旼做昐寧的縣令,有些人認為有問題,並且講了閒話。」文宗很不悅的說:「郭旼是太皇太后的季父,品德清廉,也沒有過失,如今只放他去做一個小縣官,難道還有什麼問題嗎?」柳公權接著說:「以郭旼的才德和貢獻,確實足堪此任,但是議論的人說,郭旼曾經將二個女兒進獻給宮裡,並因而獲取官位的…。」文宗於是喟道:「他的女兒是來參見並侍候太后的,又不是來做我的妃子,你們何以大驚小怪…!」柳公權聽了以後卻說:「像這樣瓜田李下的嫌疑,哪是每個人都知道的啊!」

柳公權說「瓜田李下」這句話,就是援引古樂府「君子行」中的這句詩─「君子防未然,不處瓜李嫌,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而來的,引申為君子應當有所「避嫌」之意。另一個例子,唐武后狄仁傑為相時,就曾向其姨媽盧氏表示,欲推薦表弟入朝為官,但卻被姨媽加以反對,並說:「我只有這麼一個兒子,我不願意讓他去服侍女皇上。」狄仁傑聽了以後感到非常慚愧。

二、 那些年,我們一起等不到的公車
 

在這個充滿競爭的年代,「唸書求知識」是我們這一班最堅定的信念;而校園課程結束後,緊接著參加補習班課業輔導,也成了我和同學們不變的生活模式。

但是,令人懊惱的事件發生了。最近一陣子,從補習班下課回家時,總是苦等不到我們要搭的末班公車,真不知道哪裡出了問題。前陣子看到報紙才知道,原來是有些公車司機為了領取加班費,故意把公車停靠在路邊拖延時間,害得我們都等不到公車。幸好有熱心的民眾向廉政署反映(這個社會還是充滿正義和溫馨的不是嗎!),經過他們的清查後,把這些違法的司機揪出來繩之以法。

現在公車的車班正常了,我們可以早點回到家,多唸一點書,也能早點休息,我和同學的課業都大幅進步不少。感謝廉政署,連這種小事都為我們著想呢!

伍、 其他事項
 
一、 行動裝置的安全管理
 

在資通訊環境日益進步之際,可看到很多人邊走邊滑手機外,我們在餐廳、捷運、車站各處,也都能看到人們滑著手機,專注於自己的社群網站、即時通訊軟體,或在處理公司的事情;不管是哪一種,這些行為都顯示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對行動裝置的依賴越來越深。

根據研究機構Gartner調查指出,全球至2016年將有38%的企業停止配發資通訊裝備給員工,而讓員工直接使用自己的資通訊裝備來公司工作;趨勢科技也進行類似的調查,70%的受訪企業認為讓員工使用自己的裝備來公司工作,能強化工作效能、降低企業成本,不過也有85%的企業擔心因此會提高企業資料外洩的風險。

就在今年7月底,蘋果首度鬆口承認iOS有後門程式,使用者在iPhone上的簡訊、通訊錄、照片等個資,都有可能經由這個後門被竊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布資策會資安科技研究所進行的抽樣檢測結果,發現三大智慧型手機品牌的資訊安全系統都存在著資訊安全疑慮,重要資訊未加密就儲存、連結不安全的網站時手機不會主動告知。因此,使用者的私密資料可能輕易被駭客竊取,成為網路犯罪的受害者。

看到這些企業發展趨勢與系統安全的報導,從事高科技工作的小潘開始擔心:未來如果讓員工自備電腦變成一種主流,資訊安全要怎麼管制呢? 小潘把這些問題逐一提出跟司馬特老師請益。司馬特老師先對小潘分析當前的產業趨勢,由於3G與Internet技術的成熟,加上行動裝置普及,造就了企業將電子化延伸為行動化的趨勢。

以往房屋仲介業者都要準備很多的紙本、照片等資料,才能跟客戶推薦物件;現在,各個房仲公司都開發出他們自己的系統,讓仲介業務員透過手機或平板電腦就能提供購屋者各種參考物件,甚至可讓賣屋者自己上網去張貼物件資料。考量人員的流動及裝備的購置成本,未來仲介人員的手機、行動裝置都可能會讓他們自己去購置。當裝備是自己的,很容易就會公私混淆,裝備裡面有公司的資料,也有個人的資料,這時,資訊安全就很重要了,如何能讓公司的資料不外洩,就成了資訊部門的一項重大挑戰。

這可從三個方向來思考,首先是員工認證,必須是合法的員工才能透過裝置登入公司的系統,為了簡化員工的作業,可以將認證及安控機制寫成一個APP,所有員工自己的裝備都要安裝這個APP,才能登入公司的系統,如此可以防止非法登入。為了避免合法的使用者對機密資料的監守自盜,除了在管理面上從規章制度去要求外,也應透過系統設計加以防範。結合前述之認證與權限管理,當資料集中管理後,就要嚴格控管員工下載資料的權限,可利用系統讓員工不能輕易地下載資料;即使有權限下載資料的員工,系統也要對下載的內容做成紀錄,以便日後追蹤;對於異常的下載,則要隨時出現警訊,讓系統管理者可以立即採取危機處理措施。

然而若手機遺失則公司內部也必須建立一套機制,當員工的裝置遺失,要提供一個窗口讓他能掛失,這時,該裝置上的認證碼就會被終止,撿到手機的人就無法登入系統,而此一掛失的窗口可以是人,也可以透過系統來掛失。小潘聽完老師的說明,深感企業讓員工用自己的資通訊裝備上班,是未來的趨勢,不但企業可以減少成本,員工也會因為用自己的裝備比較順手而提高工作效率;與其以資安問題跟員工對抗,不如提早針對資安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從管理面與技術面雙管齊下,才可能創造企業與員工的雙贏!

二、 幫私校招生 國中師課堂買個資
 

某所國中一名三年級學生說,約二周前,家政老師在課堂上發下高中招生問卷,有人質疑,但多數人還是乖乖寫完問卷。老師還說,原本要發放鉛筆盒感謝大家,當天忘了帶,因此有寫的每人發廿元。學生填完個資沒幾天,就接到電話,詢問是否有就讀該高中意願,此事也在該班級LINE群組傳開,同學紛紛回報已經接到電話,嚇得要把廿元退給老師。

校長說,解聘家政老師後行文該私立高中,要求武姓老師退還學生個資,老師後來也返校致歉。其他私校老師坦承,的確有招生壓力,但事先都會向學生充分說明。

檢察官指出,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出生年月日、電子郵件帳號、財務狀況和犯罪前科等,老師要蒐集學生個資,必須要有正當理由,如做為統計、犯罪預防或學術研究使用等。這名老師未告知學生用途取得個資,再交給私校使用,手段和用途都不當,違反個資法,可以處二年以下徒刑,還要面對民事求償。

三、 廉政署多元受理檢舉方式
 
(一) 「親身舉報」方式:署本部成立24小時檢舉中心(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由輪值人員負責受理民眾檢舉事項。
(二) 「電話舉報」方式:設置「0800」檢舉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三) 「投函舉報」方式:郵政檢舉專用信箱為「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四) 「其他」方式:
 
1. 傳真檢舉專線為「02-2562-1156」。
2.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為「gechief-p@mail.moj.gov.tw」。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發布日期:10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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