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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3年12月廉政月刊

  • 最後異動日期:108-12-25

壹、廉政法令與訊息 

一、 預防資訊資產設備報廢、變賣致生資料外洩處理作業
 

法務部廉政署103年10月28日函略以:月前某機關發生拍賣報廢電腦,卻未刪除硬碟資料,致有洩漏個人資料及公務機密風險情事,建請本署各單位辦理報廢電腦拍賣前,務必通知資訊單位進行格式化或消磁作業,並研擬相關預防措施,俾維護公務資料安全。

二、 設立廉政研習中心,培育全方位廉政人員
 

培育反貪、防貪、肅貪及具政策規劃能力的全方位廉政人員,係廉政署設立廉政研習中心的目的之一。因此法務部廉政署安排一系列的養成課程,透過專業化、專門化及層次化的課程設計,運用講解、討論、實作、測驗的訓練方式,有效提升廉政人員執行業務的深度、高度及廣度,培訓具創新思惟、宏觀視野的高素質廉政專才。

 

廉政署持續辦理各項新進及在職人員專業及專精訓練,並擇定適當主題遴調相關業務同仁參訓,各項課程之規劃並以建立專業化、專門化為目標,針對辦理廉政業務之需要,設計不同課程,讓廉政人員不管是至廉政署、抑或是中央機關、地方政府之政風機構服務,都能發揮所學,適才適所。未來也規劃開設廉政系列課程,邀請有意願的民眾參加,擴大廉政教育之廣度及效能。

貳、廉政活動 

一、 聯合國「1209國際反貪日」
 

為響應聯合國「1209國際反貪日」,臺北市政府政風處結合「動物園建園百周年慶藝術季」及「2014臺北花卉展」等活動,自103年12月6日起連續兩週末舉辦三場反貪戲劇巡演,將邀請如果兒童劇團、愛.說.笑表演總舖等知名劇團,在動物園主廣場及花博園區舞蝶館帶來精彩演出,歡迎大小朋友闔家蒞臨,逗陣來反貪!

  劇場時間:
 
(一) 12/06(六)下午2點~3點,如果兒童劇團在台北市立動物園主廣場演出「是誰在敲門」。
(二) 12/07(日)下午2點~3點,愛.說.笑表演總舖在台北市立動物園主廣場演出「灰姑娘的四件寶物」。
(三) 12/13上午11點~12點,如果兒童劇團在圓山花博園區舞蝶館演出「是誰在敲門」
二、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與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合作舉辦103年「環保科博,心手相廉」社會參與活動,將環境正義綠蔭須具備強健廉能意識支幹方能茁壯之主軸概念,融合於科學與環境保護教育中,最後一天於12月20日星期六在臺中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舉辦「環保科博,心手相廉」社會參與活動。促進民眾對政府廉能作為及環境保護知識之瞭解,從廉能政府出發,建立環境生態永續發展。歡迎有興趣之民眾踴躍前往參加。
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舉辦103年「花樣廉華 活力反貪」社會參與活動,12/6(六)為最後一日,歡迎前來欣賞新社花海之美,花海活動展示區除了現場攤位佈置宣導海報看板及發放宣導文宣外,更精心設計多場廉政互動遊戲,希望在寓教於樂的活動中,能潛移默化加深民眾廉潔意識,全民攜手加入反貪行列,共創廉能政府,提升台灣整體清廉印象指數。歡迎踴躍前往參加。

參、貪瀆案例 

一、 法務部廉政署偵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科員吳○○涉犯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案
 

法務部廉政署偵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科員吳○○涉嫌於民國99年4月至100年4月期間,藉審查開辦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班暨回訓班申請文件及實地勘察之機會,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先後向工程會、淡江大學、教育部、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等機關(構)詐得新臺幣 5 萬 7,842 元。案經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檢察官偵查終結,將吳○○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 216 條、第 213 條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予以提起公訴。

二、 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嘉義縣梅山鄉公所村幹事劉○○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案
 

劉○○自民國 94 年起,擔任嘉義縣梅山鄉公所○○村等 2 村之村幹事,負責辦理上開 2 村公務及保管支用村辦公費之業務。詎劉○○明知不得以同一消費請領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並核銷村辦公費,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利用其擔任梅山鄉公所○○村等 2 村村幹事得逐月報支村辦公費之職務上機會,將業已申請公務員國民旅遊卡補助之統一發票共 5 紙,黏貼於該 2 村之「○○村辦公處支出憑證」上,持向梅山鄉公所申請核銷100 年 11 月等 4 個月份之村辦公費,致不知情之承辦人員陷於錯誤,同意核銷並撥款,劉○○以此方式重複請領 2,698 元。嗣經劉○○於 103 年 1月 14 日向廉政署自首,全案經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後,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案經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偵結,認劉○○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項第 2 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予以提起公訴。

三、 法務部廉政署偵辦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中部地區巡防局嘉義機動查緝隊隊員林○○涉犯妨害秘密罪
 

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海岸巡防署中部地區巡防局嘉義機動查緝隊隊員林○○涉犯妨害秘密罪,業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終結,予以起訴。被告林○○身為負責查緝我國海域走私、海岸治安維護之公務員,明知海巡署海上巡邏警艇部署位置係查緝走私成敗之關鍵,竟基於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之犯意,於民國 102 年 7 月 29 日晚間 8 時許,涉嫌以個人帳號、密碼登入海巡署雷情顯示系統,得知海上警艇部署位置,再透過走私集團葉姓民眾提供之手機及人頭 SIM 卡,向其通報洩漏海上警艇及相關人力部署位置。案經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高雄地檢署呈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令轉嘉義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定林○○涉犯刑法第 132條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予以提起公訴。

四、 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建○、高○交通公司負責人楊○○涉嫌行賄公務員案
 

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建○、高○交通公司負責人楊○○涉嫌行賄公務員案,業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終結,將楊○○為緩起訴處分。楊○○為申請增設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停車格數量,透過不知情之代辦業者連○○將內裝有新台幣三萬元之密封牛皮紙袋,於103 年 2 月 11 日上午在臺南市交通局交付予不知情之承辦公務員。案經廉政署調查屬實,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核被告楊○○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11 條第 2 項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經參酌刑法第 57 條規定認以緩起訴為適當,緩起訴期間為 1 年,被告應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 6 個月內,向公庫支付 6 萬元。

五、 法務部廉政署偵辦臺北市政府環保局人員收受賄賂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有罪
 

臺北市政府環保局分隊長陳○○,利用其職掌開立溝渠污染告發單之權限,基於職務上行為要求賄賂之犯意與清淤業者蘇○○謀議合作模式,由蘇○○按月交付賄款與陳○○,以要求陳○○對蘇○○施作之工地減少開單裁罰,並利用陳○○職務上權力對其他工地開立告發單時,另以電話通知蘇○○到場招攬清淤工程,從而增加蘇○○清淤工程收入。蘇○○自100 年 11 月 12 日起至 101 年 12 月止,分別基於對公務員職務上行為行賄之犯意交付賄款與陳○○計 13 次,合計交付 60 萬元。臺北市政府環保局巡查員劉○○,於辦理環保稽查業務時,○○公司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而向劉○○表示願支付 2 萬元作為其不予通報舉發之代價,劉○○竟基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予以收受後,即未依相關規定通報舉發該公司。案經法務部廉政署移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偵查後,於 102 年 4 月 17 日以陳○○及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結果,認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共 13 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2 年 6 月至 2 年 8 月不等,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 6 年,褫奪公權 5 年;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條第 1 項第 5 款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 3 年,褫奪公權 2年。

肆、廉政故事 

一、 不貪無禍
 

公元前三一八年的某一天,楚國朝堂上來了一位強秦的使者—連橫派的代表人物秦相張儀,張儀對楚懷王屈躬卑詞地說:「秦王願同大王長為兄弟之邦,大王如能同齊國絕交,秦願獻商、干之地六百里,永修和好。」

楚懷王貪圖便宜,不知是誘餌,遂同齊國絕交,楚使同張儀入秦,一到秦國,張儀就假裝從車上摔下,三月不見楚使。楚懷王見遲遲不肯獻地,以為秦怪責楚、齊絕交做得還不夠,於是又派人北上大罵齊王,齊王怨楚,決計聯秦,齊使到了秦國,稱病的張儀此時出現了,後來張儀也接見了楚使,並對他說:「你怎麼還不接受我們獻給楚國的土地呢?從那裡到那裡,寬廣共六里。」

使者還報,楚懷王大怒,發兵擊秦,結果反被秦軍打得大敗,損兵折將,又丟了漢中地區,從此強秦不斷蠶食楚地,楚被削弱了。公元前二七八年,秦攻破楚國郢都,楚避秦勢,於同年東遷都於陳(今河南淮陽),公元前二四一年再東遷於壽春(今安徽壽縣),楚國自此一蹶不振。

這段故事之歷史背景,正值戰國爭雄期間,秦由於左庶長商鞅變法成功,正在西方崛起;齊也由相國鄒忌改革內政,在東方興盛起來,秦、齊爭雄的焦點,最初都放在爭取楚國,當時合縱(南北縱列的國家聯合稱合縱)與連橫(東西橫列的國家聯合稱連橫)正在七國之間交錯遂行,秦欲稱霸,首先要制楚,破壞齊、楚聯盟,連橫派代表人物張儀,因緣際會的攀上了歷史舞台,並鼓起如簧之舌,說服了楚懷王,使彼在利慾薰心下,不知不覺中了圈套而不自知,不但念茲在茲之獻地甜頭未嘗到,最後竟衍成喪邦局面,這是當初始料所未及的,貪者常憂不足,如果不是當時一味貪圖便宜,又何至於此?先哲有言:「天下事,占便宜不得,有便宜之貪念,即有不便宜之大悔。」

二、 拒受不當餽贈的趙匡胤和曹彬
 

五代十國時期,南唐李後主為抵抗強國後周,爰向後周世宗柴榮使用離間計,並派遣使者送給後周大將趙匡胤三千兩白銀,並附拉攏書信一封。孰知趙匡胤不為所動,將書信及白銀悉數上交後周世宗。同樣的,某次後周使者曹彬奉命給吳越國送些兵器,送完後曹彬即起程返國,為的是不願接受吳越國的招待餽贈,但是吳越國官員還是追上了曹彬,並給了他大批的金銀珠寶。曹彬說:「我如果堅決不接受,將可能被人誤解我是借吳越人之名來沽名釣譽,而且也會貶抑朝廷的器度…。」於是他全部收下,但嗣後也是全數上交朝廷,自己一點也沒留。

記得數年前,新加坡官員到我國拜訪,期間球敘時,我國官員曾致贈其一件精美上衣,惟新加坡官員隨即問該件上衣市價,並稱該國法律規定公務員是不得收受餽贈的,但如果拒絕反不符社會或公務禮儀者,可依市價購買或將價金繳庫…。我想,上述的故事,其道理大概都是相同的吧,也就是一個國家的競爭力,絕對是和其官員的清廉度成正比的!

伍、其他事項 

一、 你用的雲安全嗎?
 

◎魯明德

雲端是近年的顯學,企業沒有用雲端、個人不知道雲端,好像就落伍了;很多企業為了顯示自己跟得上時代的潮流,不但號稱資料放在雲端,甚至連資訊系統都在雲端運作。就在雲端概念風起雲湧之際,據報載某水果牌手機推出的雲端服務iCloud遭到駭客入侵,大量好萊塢女明星儲存在iCloud的私密照被盜,甚至一些已經刪除的照片都被駭客盜取,並在網路上流傳。看到這則新聞,在科技公司任職的小潘,馬上想到自己公司所用的企業資源規劃(ERP)系統,也是一個放在雲端上的系統,這樣做到底安不安全呢?在這個月的師生下午茶約會中,小潘決定把雲端的安全問題拿出來跟司馬特老師討論。

在充滿焦糖瑪琪朵咖啡香的週末下午,小潘一見到司馬特老師,就迫不急待地提出他的疑問:水果公司當初在建置iCloud系統時,難道沒有考慮到資訊安全的問題嗎?

司馬特老師喝口咖啡娓娓道來,不要認為有了防火牆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我們應該認知:沒有一個資訊系統是絕對安全的,所以要養成一個習慣,不要把重要的資料放在自己無法控制的地方。

iCloud的安全機制怎麼運作?到底有多安全?我們都不知道,甚至於像這次的事件是怎麼發生的?系統的漏洞在哪裏?我們也不知道,相信他們也不會告訴我們。所有的使用者都只能從他們的官網上獲得安全相關訊息。

從官方網站公布的資料來看,使用者上傳過程跟儲存在iCloud的文件,都是以128bit的金鑰用AES方式加密;官方的APP也有身分驗證機制,會確認用戶的帳號和密碼,而發送給第三方服務的訊息也是用SSL處理。至於使用者所用的帳號密碼,系統也要求要包含數字、大小寫字母,且至少要8位字元。至於在系統的使用上也有雙重認證的機制,以降低用戶因帳號資訊被盜而遺失資料的風險。當用戶首次使用手機和平板電腦登入iCloud時,系統會發出一個4位數的驗證碼至用戶的手機,驗證成功後授權該裝置可以登入用戶的帳戶,並在其他曾使用該帳戶的裝置彈出通知,告知用戶該帳號在何時何地登錄iCloud。

小潘聽到這裏,直覺的反應是:既然iCloud有這麼完善的安全機制,為什麼又會造成照片外洩呢?司馬特老師喝口咖啡後笑著說,系統的漏洞很多時候是人為因素造成的。以這次事件來說,危安的系統因素還不明朗,但雲端資料的安全議題可分為幾類:第一類是個人密碼的問題,使用者設定的密碼若安全性不夠,就容易遭到駭客的暴力破解;其次,很多人為了方便,所有系統都用同一個密碼,只要一個密碼被破解,就全部淪陷了,所以比較重要的密碼,還是要另外設定,不要跟e-mail信箱用同一個。第二類則是系統資訊安全的問題,iOS一向給人的感覺就是資安問題沒有Windows這麼多,所以很多iOS使用者的戒心就降低很多。一般資訊系統雖然都裝了防毒軟體,然而資訊安全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安全,偶而還是防不勝防,像木馬程式可能會把存在電腦中的帳號密碼,在你不知不覺中傳了出去;還有一些釣魚程式會偽裝在郵件中,使用者不知情地打開,帳號密碼就有可能被竊走。

小潘聽到這裡,想著如果不用雲端運算,是不是就比較安全呢?司馬特老師似乎看出小潘的心思,接著表示:我們生活在科技時代是不能當駝鳥的,以為把頭埋在土裡就安全了,事實上資訊科技是用來幫助企業做管理,給我們更方便的生活,我們不必因噎廢食,畢竟任何事情都有風險,端賴我們事前縝密的風險管理;在追求效率與便利的需求下,雲端運算應是一條無可避免的不歸路,然而,面對不斷推陳出新的危安事件,我們應該要有風險意識,要隨時檢討各種危安因子,並採取有效的阻攔措施,以降低其發生的機率;而這些措施不能是一成不變的,當敵人越來越厲害的時候,我們的防禦工事也要相對地與日俱進,才能有效防止危安事件的發生。

(作者為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講師)

二、 刑事局LINE帳號 提醒詐騙新花樣
 

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推出「165防騙宣導」通訊軟體LINE官方帳號,於103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時假刑事警察局1樓大廳舉行推廣記者會,民眾只要在手機裡將165帳號加為好友,就能夠收到第一手的詐騙手法和預防之道等相關訊息。

「你我反詐騙,全民當柯南,大家一起來,打擊犯罪並不難;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與警察合作把詐騙消滅!」在反詐騙歌曲中登場,小黑熊「刑事Bear」搖頭擺尾的超萌出場秀,一下子就吸引了全場的目光。刑事局有鑑於詐騙集團利用手機簡訊或通訊軟體作為行騙管道的案件增加,特地成立「165防騙宣導」LINE官方帳號,上架至今3個月已累積八萬多名粉絲加為好友,網友們每週都能即時收到防詐騙最新訊息,還可以在165帳號的主頁上分享詐騙相關資訊,提供警方和民眾參考。

刑事警察局表示,警方致力於詐騙偵防工作,從逐漸下降的案件發生數可看出成效,但近來詐騙集團花招百出,甚至搭科技的便車出現變化球,民眾絕不能掉以輕心。如接到疑似詐騙電話,牢記「1聽2掛3查證」的步驟,並時時接收刑事局傳送的防詐訊息,聰明運用網路和智慧型手機,才能保障自己的荷包,有任何疑問也歡迎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詢。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發布日期:10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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