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廉政法令與訊息
一、 國際透明組織公布「政府國防廉潔指數」,我國被評為 B 級「貪腐風險低」
國際透明組織臺灣分會「台灣透明組織」於104年11月 4 日公布 2015年 亞 太 地 區 「 政 府 國 防 廉 潔 指 數 」 (Government DefenceAnti-Corruption Index , GI),我國在亞太 17 個國家中與澳洲、日本與新加坡被評列 B 級「貪腐風險低」,僅次於被評為 A 級(貪腐風險很低)的紐西蘭,本(2015)年為「政府國防廉潔指數」第 2 次發布,全球納入評比國家計 140 餘國,2013 年首次公布時,我國在全球 82 個納入評比的國家中,名列國防貪腐風險較低的 9 個國家之一,與美國、英國、韓國等6個國家同列為 B級(即貪腐風險低),優於八成九納入評比國家,本次評比我國獲穩定評價,顯示我國在國防領域的廉能透明機制與努力,整體而言獲得正面肯定。
二、 法務部及財政部共同舉辦 「海關新進人員廉潔意識研習會」
法務部廉政署(下稱廉政署)及財政部關務署於本(104)年10月27日至29日,假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國際會議廳,舉辦3梯次海關新進人員研習會,共計310人參加,研習探討內容包含「依法行政」、「廉政指標」、「責任規範」及「廉政倫理」等海關業務專題,並進行雙向意見交流,凝聚共識,深化廉潔意識。
法務部表示,「清廉施政」是政府對人民永遠不變的承諾,也是人民殷切的期盼。海關近年貪污案件頻傳,絕大多數海關人員都是廉潔自持,僅有極少數害群之馬,為了一己私利,罔顧公共利益,經媒體大幅報導後,不僅影響海關形象,亦嚴重打擊多數戮力從公的海關同仁信心及士氣,對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同仁極不公平,深究貪瀆弊案之案情,不良中間業者及部分關員缺乏法紀觀念,均為原因之一。本次講習除希望新進關員避免因不諳法律而誤蹈法網外,且希望藉由廉政議題討論,提供反饋建議與策略,讓關員對於廉政法紀規範有其更深入認識,並能成為機關內的廉政種子。
貳、廉政活動
一、法務部齊心反賄全台大會師
法務部配合鐵馬環臺車隊返程,於104年11月2日在該部戶外廣場舉辦車隊迎接與立法委員及正副總統選舉「齊心反賄全台大會師」反賄選宣導記者會。本次反賄選宣導活動以《i幸福-檢舉賄選 人人有責》為主軸,除了運用「啄木鳥公民」概念外,並規劃鐵馬環臺活動,以各地檢署接力方式,環臺一周,用實際行動傳達全民反賄選的觀念。此外會上亦邀請到單車環臺風氣始祖~電影「練習曲」的主角-東明相,陪同車隊騎乘返部,並代表車隊獻旗給法務部羅瑩雪部長。
法務部呼籲全民反賄選逗陣來,遇有賄選情事,保存證據,撥打反賄選專線0800-024-099播通後再按4,立法委員選舉檢舉獎金最高一千萬元;正副總統選舉檢舉獎金最高一千五百萬。另外法務部也成立「i幸福行動聯盟」粉絲頁及「啄木鳥公民巢」line@生活圈,歡迎民眾加入,一起成為「啄木鳥公民」。
二、法務部廉政署與經理人雜誌將於104年12月1日辦理「企業透明實戰論壇」,歡迎各界人士共襄盛舉
廉政署與經理人月刊將於104年12月1日下午1點至5點假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401室舉辦【企業透明實戰論壇】,邀請外商企業、外國商會針對企業競爭力3大關鍵進行剖析,聚焦各專業領域的實務經驗及國際趨勢,讓企業經理人深入理解未來競爭力關鍵指標,落實經營時站測落,擘劃企業用續誠信經營並締造國際競爭優勢。
參、貪瀆案例
一、法務部廉政署偵辦林○○涉嫌行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臺北工作站公務員案,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有罪
犯罪嫌疑人林○○係景翔舞台設計有限公司股東,緣該公司因占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臺北工作站管理之國有林地,羅東林管處臺北工作站技佐許○○等人於民國 103 年 12 月 05 日前往該地溝通協調返還占用土地事宜時,詎林○○為使該公司所屬工廠違法占用國有林地案免予被取締,竟基於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求賄賂之犯意,於許○○等人公務結束離去時,將一裝有新臺幣 2 萬元之牛皮紙袋交付予許○○,惟經許○○等人拒絕收受,並當場退還上開現金。
案經廉政署調查認事證明確,將林○○所涉前揭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將林○○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賄賂罪提起公訴,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 104 年 10 月 7 日判處林○○有期徒刑 10 月,褫奪公權 1 年。
二、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內政部營建署主任秘書洪○○涉嫌收受遠○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賄賂案
廉政署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臺北地檢署)共同偵辦內政部營建署主任秘書洪○○涉嫌收受遠○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賄賂案,由臺北地檢署蔡偉逸及江貞諭檢察官指揮廉政官及檢察事務官搜索洪○○及案關人員住居所及辦公處所計 11 處,查扣相關證物,並帶回洪○○等犯罪嫌疑人及證人計 11 人到案說明。
洪○○原係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緣該分署受國防部委託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土地核屬大面積依法標售處分案」期間,洪○○竟涉嫌於民國 102 年 11 月至 103 年 5 月間,收受遠○集團賄賂,並協助其得標相關眷村改建標售案,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
三、法務部廉政署偵辦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中和工務段幫工程司林○○、廠商陳○○、許○○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案
廉政署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新北地檢署)共同偵辦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中和工務段(下稱一工處中和段))幫工程司林○○,自103年起承辦中和段台9線、台9甲線災害搶修、山區公路設施及路面改善等工程標案,因承攬廠商陳○○、許○○為能順利取得標案,以及後續施工時偷工減料,而為免遭逾期罰款,乃以招待林○○至有女陪侍場所接受招待等不正利益方式行賄林○○而通過驗收取得工程款項。本案由新北地檢署派駐廉政署檢察官卓俊吉及朱立豪檢察官指揮50多名廉政官,會同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憲警約30人,同步搜索公務員、廠商之辦公處所、住家及案關有女陪侍之酒店等共計9處,並約詢涉案公務員、廠商等犯罪嫌疑人及證人共12人到案說明。。
全案經廉政署調查,一工處中和段幫工程司林○○負責監督、驗收多件由該段發包工程之鋪設路面、護欄施作及蘇迪樂颱風災後搶修等工程,竟接受得標廠商茂○營造有限公司、永○營造有限公司負責人陳○○招待飲宴、喝花酒,並在驗收時放水,協助通過驗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
四、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曾姓土木測繪技術員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等罪,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案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油公司)探採事業部土木測繪技術員曾○○,自民國 95 年 3 月 31 日起至 98 年 9 月 1 日止任職中油公司探採事業部高雄地下水調查及監測井設置工程隊總務期間,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偽造文書、詐欺之犯意,自 96年 7 月 1 日起至 98 年 6 月 30 日止,為提領其所保管之探採事業部地下水工程隊之週轉金帳戶中款項私用,多次藉向振○行、張○慶行採購之機會,向各該行不知情之負責人陳○炘、林○慶取得各 22 張及 23 張之空白免用發票收據,偽造採購日期、採購品項及金額後,未經工程隊長黃○盛、領班周○華之同意,蓋用黃○盛私章、周○華職名章於其業務上登載之各該估價單、報銷清單等私文書上,持之向不知情之會計人員行使,致使其等陷於錯誤,而核撥週轉金,共計詐得新臺幣(下同)60 萬 3,430 元,足以生損害於陳○炘、林○慶、黃○盛、周○華及中油公司對於採購及經費核銷之正確性。
全案經廉政署調查屬實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苗栗地檢署)偵辦,經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現經苗栗地方法院判決曾○○犯偽造文書罪、詐欺罪,處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肆年,並應向公庫支付 10 萬元緩刑處分金。
肆、廉政故事
一、著「反貪倡廉」論的茹太素
茹太素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刑部主事,每上奏章動則七八千字,且語意艱澀,隱晦暗喻又多,每次朱元璋一看到他的長篇大論的奏章,就顯得很不耐煩。某次,茹太素又上奏章了,朱元璋懶得看,就叫中書郎王敏唸給他聽,當王敏一唸到題目是「反貪倡廉」論時,朱元璋眼睛一亮,直說:「好!趕快唸」。當唸到第六千三百字時,朱元璋火大了,說:「這到底是什麼狗屁文章,咬文嚼字,而且沒有重點,如此戲弄朕,豈可輕饒,去把他叫來,我要好好修理他…。」當茹太素到來後,朱元璋即數落他:「你無聊造此濫文,不知所云,既浪費紙墨,也浪費朕的時間,如果官員都像你這樣不著邊際的奓談肅貪倡廉,政風何時才能清明…。」不說二話,就把茹太素痛打五十大板。第二天晚上,朱元璋還是好奇的叫王敏把接下來的文章唸來聽,王敏邊讀邊看著朱元璋,深怕他又光火起來。當唸到「夫人無廉恥,不可以治也;不知禮義,不可以行法也。法能殺人,不能使人守廉;能刑貪者,不能使人知恥。故聖王在上,明好惡以示之,經非義以導之,親賢廉而進之,賤貪婪而退之…。」時,朱元璋跳起來問王敏總共唸多少字了,王敏答約一萬六千字左右,於是大罵:「都是些不痛不癢的廢話,這個老傢伙,恨不得再打他一頓…。」這時太子朱標在旁說,還剩五百字,請父皇聽完再說…。
最後是茹太素建議的五件事:「1.所有官員每年都要向上司陳報自家的財產;2.各地按察使三年交換一次;3.各布政使司、府、州、縣的財政官員,每三年交換一次;4.官員家中有人從商者,不得做主官和主管財政的官吏;5.明訂嚴刑峻法,從嚴規範言行,使奸貪者無由而生。」朱元璋聽完後,說:「這還差不多,前四條趕快交給各部辦理,至於第五條則不行,制法太嚴恐傷民,過與不及都不好啊!用刑之道,但貴得中。」後來朱元璋特別把茹太素找來,跟他道歉一番,並將打他的這件事始末,向全國公布,同時明令褒揚他。
從這件事,我們可以知道,朱元璋的確是一個賞罰分明,並重視吏治的好皇帝。相信,只要主政者,決心澄清吏治,並採用好的法令制度,則政風工作必能達事半功倍之效。
二、拒絕聽「好話」的鄒忌與齊威王
齊威王的大臣鄒忌,身高八尺,長得英俊瀟灑。某日他心血來潮,問他的妻、妾說,如果他和全國公認的美男子─徐公相比,到底誰比較帥?他的妻、妾都說,徐公哪裡比得上你呢!後來鄒忌又問來訪的友人,也是說他比徐公還要俊俏。直到有天徐公親自來訪,鄒忌仔細端詳並攬鏡自照,發覺自己確實差得遠呢,於是便說:「我的妻子是因為偏私我,妾是因為怕我,朋友是因為有求於我,所以才都說我好話,但其實並非真話啊…!」後來鄒忌有次向齊威王諫言時說道:「現在全國的官員百姓、后妃內侍等,沒有一個不對大王有所需求的,所以大王可能受到的矇蔽,是多麼大啊…!」齊威王聽了以後,便採納鄒忌建議,從此廣開言路、虛心納諫。後來鄰國的燕、趙、韓、魏等國王,在聽到這件事後,都到齊國來瞭解學習,以致後世有謂:「不用靠打仗,在朝廷中就已獲勝了。」
所謂「忠言逆耳」,自古皆然。但身為現代的公務員,除了要聽民眾的真話外,也要反映實情給上級長官做決策;也就是做到所謂的效率和便民。如此,政府才能夠真正的「永續經營」。
五、其他事項
一、資訊安全新思維
◎魯明德
臺灣在過去數十年中,都是以高科技產業為發展的主流;然而,近年來服務業不斷興起,成為下一個新興的產業主流。高科技產業注重研發,擔心新研發的技術外流,且由於其技術層次高,因而可以了解並導入相關保密機制;而服務業則著重在服務的創新,其對高科技的技術應用層次相對較低,甚至對機密資料的敏感度,也較高科技產業低。
對機密資料的敏感度低,是不是表示服務業沒有機密資料?還是沒有人想要這些機密資料?小潘針對這個問題,上網爬文發現,其實在服務業中,也有不少洩密事件發生。例如:某銀行為避免員工監守自盜,在每台電腦上均裝有端點行為監測工具,用以監測員工的使用行為,惟該行襄理卻設法規避,並濫用自身權限去信用卡系統下載20萬筆客戶的個人資料,存放於私自加裝在公司電腦的硬碟中,再將附檔名更改為「mp3」,以避免被發現;事發後,該行控告該襄理妨害電腦使用罪。
看完這則報導,小潘基於職業敏感度,立刻心生疑問:這家銀行的監測系統為何如此容易被迴避?這樣的機制是不是會讓公司的機密資料很容易外洩?還是客戶的個人資料在銀行中不被認為是機密資料?小潘把這些問題提出來,司馬特老師喝口咖啡緩緩道來:服務業者常常以為自己的技術獨特性不高而忽略保密作為,其實除了技術之外,服務業最大的資產應該是客戶的基本資料及消費資料,尤其是在海量資料(Big Data)下所獲取的資訊,更是服務業者賺錢的金雞母,不能等閒視之;從這個角度看,客戶資料被下載就不只是單純的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而已,在海量資料的架構下,客戶資料就不單純只是客戶資料,它可以為業者帶來客製化服務的效果,也可以擴大與競爭對手的差距,所以,它也是企業的營業秘密,適用《營業秘密法》的保護;同時,客戶資料又包含客戶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家庭、教育、職業、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等,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所以它也是《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的範疇,資料一旦遭到洩漏,其所產生的損害,客戶也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此舉將會造成企業的重大損失。
小潘聽完司馬特老師的說明才恍然大悟,原來服務業也是有它的機密資料,但是服務業在電子化之後,可以接觸到機密資料的人這麼多,該怎麼管理才不會造成機密的外洩呢,司馬特老師繼續說下去:企業的資源有限,不可能無限制地投入在資訊安全上,而且服務業不像高科技產業,服務業的營運模式、客戶資料、消費模式等都是其營業秘密,在資源有限之下,主管部門就必須先確認對企業營收影響最大的項目是什麼?找到影響最大的點先做補強,而非從工程觀點出發,從最弱的資安環節開始補強。
小潘聽完後開始迷糊了,因為一般在談到資訊安全的時候,都是從最弱的地方補強,為什麼老師要從對營收影響最大的地方著手呢?司馬特老師接續表示:我們一直以來都認為資訊安全在防禦上需要成本,其實就攻擊方而言,駭客入侵也同樣需要成本,如果在攻擊後所取得的效益小於攻擊所需耗費的資源,即使這些環節漏洞百出,也未必會遭到攻擊。在考量駭客的投資報酬率之後,企業的資訊部門就應該從企業的高度來評估,資訊系統遭到何種攻擊對企業營收的影響最深重?那一種攻擊對資訊系統而言,又是相對可以承受的?至於什麼是對企業營收影響最大的事,可能每個企業都不一樣;以前面的銀行案例而言,客戶的個人資料外洩,對公司所造成的損失比系統停機還要嚴重。但是,對於某些企業而言,則可能相反,如電力系統停機,對電力公司就是不可承受的痛。以前企業在建置資訊安全時,只考慮與駭客間的攻防問題,也就是外部存在哪些威脅,而企業又該如何防禦這些威脅。今天資訊主管必須考慮的,除了攻防之間的問題外,還要考量企業的營運面;也就是說,企業在做資安決策時,必須更清楚知道哪些資料、哪些系統建置跟公司的營收相關性最大,從跟企業營收影響最大的地方著手。
小潘想起上課時老師曾經提到,未來企業的資訊策略必須要引領企業策略,今天聽完司馬特老師的一番話,發現不只企業的資訊策略要跟企業策略結合,資訊安全的策略也要跟企業策略結合,才能確保影響企業營運的資訊不外洩。
二、網購CC霜變成經銷商?女大生遭變種分期付款詐騙
網購詐騙出現新話術!張姓女大生今年7月份在購物網站上購買化妝品,沒想到10月底卻接到自稱網購客服人員來電,指張女購物時,身分被歸類為經銷商,因此會遭到重複扣款,指示她將錢轉到指定帳戶,並且購買遊戲點數。張女報案時直懊惱地說,沒聽到對方提到「解除分期付款」關鍵字就沒警覺,這下辛苦打工存的遊學基金全都泡湯了。
張女今年才剛就讀大一,因懷抱著到英國遊學的夢想,讀書之餘更拼命打工,兼職兩份研究助理工作存錢。今年7月間,她在MOMO購物網站訂購特價799元的韓國最新流行防曬美肌CC霜,還謹慎採用貨到付款方式取貨,交易順利完成。詎料過了3個月,卻接到假網購客服人員來電,說她當初購物時,身分被歸類為經銷商,而根據網購業者和經銷商之間的契約,會持續重複扣款,所以請她先到郵局將轉帳功能關閉,避免被持續扣款。張女心想臨櫃操作總不會有問題,乖乖到郵局關閉轉帳服務,接著對方又打電話來,指示她把帳戶裡的錢全部領出來,將其中3萬元存入對方指定的「安全帳戶」,再用剩下的2萬3,000元購買MY CARD遊戲點數並告知序號密碼。張女一一照辦,結果好不容易存下來的5萬3,000元剎那間全部被騙光,卻苦等不到對方再來電,只好硬著頭皮告訴家人,始知遭詐。
張女報案時,雙眼紅腫地訴說自己明明就聽過「解除分期付款設定」的詐騙花招,但對方換了說詞,完全沒提到「分期付款」的關鍵字,還要她臨櫃關閉轉帳功能,讓她絲毫未起疑心,對方語氣又非常專業權威,她才會一步步掉進詐騙集團的陷阱,這下遊學夢碎,以後再也不上網購物了。
刑事警察局表示,詐騙集團花招不斷出現變化球,刻意規避警方宣導要民眾提高警覺的「解除分期付款設定」、「依來電指示操作自動提款機」等關鍵字,讓民眾防不勝防,而最後要求被害人提領、轉存和購買遊戲點數的伎倆,其實和分期付款設定詐騙如出一轍。刑事局再次呼籲,來電顯示前面有「+」號,後面是類似市話號碼,就一定是竄改過號碼的詐騙電話;此外,切勿聽信任何陌生來電匯款或購買遊戲點數,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詢。
三、「提升資安防護觀念、建立網路巡查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