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可醫療機構經衛生福利部醫院評鑑合格後,於效期屆滿前先行檢附已辦理評鑑之相關佐證資料,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勞動部審查通過後,於指定期限內檢附評鑑合格證明文件,得延長其認可有效期限最長至原認可有效日起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