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額:工友1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
(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9樓、11、12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暨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二)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勤政樓(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三)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386號7至12樓(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預計於114年11月初搬遷至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
505號8-10樓)。
四、報名日期:請於114年10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恕不退件),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工友」職務,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意者請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秘書室收(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並於履歷表上方標明欲應徵之工作地區(如:應徵新北市)。
五、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服務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三) 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且須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者。
六、工作項目:
(一)公文收發。
(二)公文遞送、信件郵寄。
(三)庶務性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七、工作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9樓、11樓。
八、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九、面談甄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十、聯絡人:本署秘書室徐視察,聯絡電話:02-89956666分機8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