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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署訂於115年4月13日(一)上午8時30分至12時於臺北辦理「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源頭管理資訊系統之申辦作業及注意事項說明會」

  • 最後異動日期:115-03-23

一、目的

 「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本法)第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2條明定自104年1月1日起經指定之10種、108年8月1日列管之2種,合計12種機械設備器具應符合其 安全標準規範,始得產製運出廠場、輸入、供應、租賃或設置,相關製造者或輸入者 並應於安全資訊申報網站完成登錄及張貼安全標示,以供識別。另本法第8條規範納 入型式驗證管制之交流電焊機防電擊裝置須符合CNS 4782之規範,非經中央主管機 關認可之驗證機構實施型式驗證合格及張貼合格標章,不得產製運出廠場或輸入。並陸續增列動力衝剪機械、手推刨床、木材加工用圓盤鋸、研磨機及研磨輪、防 爆電氣、交流電焊機防電擊裝置、車床、銑床、加工中心機等合計共84項貨品號列, 辦理輸入規定代碼「375」。為使相關業者、機構明瞭此安全資訊申報網站之操作方式,涵蓋網站指引、新增 登錄、先行放行、免申報登錄、通知書授權、繳納規費等流程,特辦理本場次說明會。

二、參加對象

13項機械、設備或器具之報關報驗業者、製造商、進口商、供應商租賃業者、相關公會及檢定機構、政府機關等相關人員。

三、時間及地點

時間:115年4月13日(一)上午8時30分至12時

地點: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10樓第三教室(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

四、報名方式

本場次說明會採網路報名,報名時間自即日起受理報名,開放名額 70 人,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報名網址如下:

https://confforgov.quality.org.tw/eventshow.html#eid=7D3DC1EF9F11914C

五、場次課程配當表

08:30-09:00 報到

09:00-10:3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網系統簡報(1)

10:30-10:40 休息

10:40-12:0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網系統簡報(2)

12:00-12:15  Q&A

  • 發布單位:職業安全組
  • 發布日期:115-03-18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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