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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所定一定重量以上之重物處理工作,如何判定其為斷續性作業與持續性作業

  • 最後異動日期:105-01-26
「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中,有關一定重量以上之重物處理工作內容,其斷續性作業與持續性作業之判定,係以其「工作性質」是否經常以徒手搬運重物之工作為區分原則,若其主要工作內容即為搬運物品,且該作業佔勞動時間的50%以上時,則為連續性作業,低於50%以下則屬斷續性作業。
  • 發布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署
  • 發布日期:103-08-31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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