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下列2種方式辦理: 遺失者,填具切結書並檢附原商家出具之統一發票存根聯或收據影本,該影本應有統一發票專用章或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負責人章及與正本相符章。 供其他用途者,如為申請保險理賠,填具切結書並檢附理賠之保險公司出具之證明書,及該統一發票收執聯或收據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