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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本部暨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113 年度變賣報廢財物一批(共317件)

  • 最後異動日期:113-06-28

一、本案變賣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本部暨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公告。
二、建議實地勘查並估價以為投標依據,開標現場不另行說明或檢視。
三、本署對於本次廢品變賣不負民法之瑕疵品擔保責任,若內含零件數量缺少,足使其價值效用或品質有欠缺者亦同,得標廠商均不得主張本署應負瑕疵擔保責任。
四、得標者應無償清運並依法處理無殘值之報廢辦公物品暨廢棄物乙批,不得任意丟棄。
五、其他詳見投標須知及相關附件。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發布日期:113-06-27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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