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7月14日,桃園縣某飲料公司所僱勞工,從事洗桶機清理液鹼過濾網時,因過濾桶壓力未完全洩載,打開桶蓋時,桶內80℃液鹼噴濺到身體,經立即以清水沖洗,並送醫院急診後初步評估約10% 1-3級灼傷,尚於灼傷加護中心觀察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