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本署114年度加強職業災害預防重點計畫「營造作業訪視輔導計畫」辦理。
-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2項規定,工程之設計或施工者,應於設計或施工規劃階段實施風險評估,致力防止此等物件於使用或工程施工時,發生職業災害;貴單位為雲林縣在建建築工程起造人,鑒於職業安全源頭管理已是國際趨勢,爰邀請各建設開發單位負責人參加本會議,以提升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水準。
- 時程表內其他場次得考量時間地點選擇參加,請參加人員掃描時程表QRcode報名,全程參加者登錄電子安全衛生在職訓練證明4小時。
- 若遇颱風或豪雨等不可抗拒因素,宣布不上班,則自動取消,不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聯絡窗口:姚小姐04-22550633 ext 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