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營造業臨廠訪視輔導及本質安全促進計畫」執行計畫及110年4月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暨第五、六、七、八河川局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締結安全伙伴關係計畫辦理。
二、為加強工地安全降低職業災害發生,本次教育訓練針對貴單位所轄工程之事業單位辦理教育訓練,提升事業單位之管理階層及勞工注重安全衛生,減低各項高危險作業災害之發生。
三、全程參與者發給宣導會4小時「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及「營造業作業一般勞工」在職教育訓練結訓證明,可充當在職教育訓練,另公務人員可核發終身學習時數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