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logo

字級:
:::

勞動部修正「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六點附表一,並自3月26日日生效。

  • 最後異動日期:111-08-19

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於109924日修正,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績效認可改為績效審查,另為鼓勵事業單位參與TOSHMS驗證,爰本要點配合調整相關文字及評分項目。

2.優良單位參選資格部分,如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條之2規定應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者,應通過TOSHMS驗證或經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績效審查通過,並仍在有效期限內。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 發布日期:110-04-01
  • 點閱次數:

附件檔案下載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