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署接獲民眾詢問,坊間單位開辦職場霸凌調查人員相關課程,是否得作為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士培訓時數,或作為納入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之依據。對此,本署說明如下:
- 依《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士培訓及專業人才資料庫建置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職場霸凌調查知能培訓課程,由勞動部或地方主管機關辦理;調查專業人士參加前開培訓課程並取得完訓證明者,始由勞動部納入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
- 本署目前係委託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辦理相關培訓課程,經費由勞動部支應,並未向參訓學員收取費用。非由勞動部或地方主管機關辦理,或非經本署委託或合作辦理之課程,其完訓證明、學習時數或相關證書,均不作為採認培訓時數或納入人才資料庫之依據。
- 本署提醒,民眾如欲參加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士培訓課程,請以勞動部、本署或地方主管機關正式公告或通知之課程資訊為準,報名前務請確認相關資訊,以維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