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試辦課程報名踴躍,本署就受理報名人員,依所公告簡章以執業或服務於專業機構(團體)者優先錄取(未含政府機關,且同一區域同一單位最多 2 名),其餘名額再由事業單位報名者中,依其相關專業類別之比例及報名順序分配名額,正取名單如附件,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將另以 email 個別通知錄取學員。
二、考量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職場霸凌防治相關規定尚於草案階段,有關調查人才之課程內容及時數亦未定案,本培訓課程為「試辦性質」,目的係希藉此收集學員回饋意見滾動調整相關課程內容,後續將視實務需求衡量加辦培訓場次。另職安法完成修法後,也將配合新修法規調整課程內容,擴大專業人才之培訓,以因應各界所需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