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6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應蒐集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狀況,辦理供需服務評估、職場健康、職業災害等相關調查或研究,並進行性別分析,其調查及研究結果應定期公布。
二、經查本署勞動檢查機構檢查資訊管理系統資料庫110年至112年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之重大職業災害,分析其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之年度、縣市別、行業別、災害類型、媒介物、作業類型、違反法令、性別、年齡、中高齡或高齡、工作年資、投保情形、教育訓練情形、健康或體格檢查情形等。
三、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110年至112年重大職業災害統計分析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