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安全衛生職能發展協會未設立職業訓練機構且未經勞動部認可,對其會員廠商員工持續辦理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情事,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相關規定,業經臺中市政府處以罰鍰,並就偽造文書部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在案(就偽造文書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49724號緩起訴處分)。
二、為確保學員受訓權益,提醒勞工朋友及事業主,有參加或派員參加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需求時,應特別注意辦訓單位是否合法;如欲查詢鄰近之合格訓練單位,請至本署「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查詢(網址:https://trains.osha.gov.tw/Default.aspx,洽詢電話:02-25778806#562、575、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