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共同倡議企業推動ESG績效展現,引領產業及其供應鏈共同提升健康勞動力的永續價值,職安署訂定「GRI 403職場永 續健康與安全揭露實務建議指南」供企業參考,今年並賡續辦理「企業永續報告書揭露職業健康與安全績效主動評比實施計畫」,以瞭解我國企業在職業健康與安全各項指標之落實情形。
二、依據金管會「上市/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資本額20億以上者屬應編製與申報,截至9月15日應編製與申報者及自願編製與申報者收件共1,062家,考量企業不同資本額於職場永續健康與安全之績效展現亦有差異,爰今年評比依企業資本額分為4組評比,各組擇前10%為績優企業,總計107家,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