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辦訓品質,勞動部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41條規定,針對設有職業訓練構之訓練單位實施評鑑。
二、本(112)年度第1梯次訓練單位評鑑結果,技術職類部分,甲等1家、乙等8家、丙等及丁等各1家;管理職類部分,甲等2家及乙等1家。對於評鑑結果為丙等(含)以下之單位,已要求其限期改善,並函請當地主管機關列為重點查核對象,督促其提升訓練品質。
三、107年至112年第1梯次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之評鑑結果如附件,供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參考。
一、為提升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辦訓品質,勞動部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41條規定,針對設有職業訓練構之訓練單位實施評鑑。
二、本(112)年度第1梯次訓練單位評鑑結果,技術職類部分,甲等1家、乙等8家、丙等及丁等各1家;管理職類部分,甲等2家及乙等1家。對於評鑑結果為丙等(含)以下之單位,已要求其限期改善,並函請當地主管機關列為重點查核對象,督促其提升訓練品質。
三、107年至112年第1梯次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之評鑑結果如附件,供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