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logo

字級:
:::

公告調整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8條及第9條所定按月發給生活津貼及補助之金額, 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生效。

  • 最後異動日期:112-05-05

一、依據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第17條之1規定辦理。

二、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8條及第9條所定按月發給生活津貼及補助之金額,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調整。

  • 發布單位:職災勞工保護組
  • 發布日期:112-04-21
  • 點閱次數:

附件檔案下載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