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簡化審查程序,鼓勵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優良單位選拔,並獎勵事業單位獲得優良單位五星獎,修正「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歡迎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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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正「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第3點、第7點、第10點,並自即日生效。
- 最後異動日期:112-02-01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 發布日期:11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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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全文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全文
-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七點、第十點修正規定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七點、第十點修正規定
-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七點、第十點修正草案對照表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七點、第十點修正草案對照表
- 勞職授字第11102074091號令 勞職授字第11102074091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