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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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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公司負責人及吊車司機偽造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書,經地方檢察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 最後異動日期:111-07-04
  1. 本署前接獲民眾檢舉甲君(○○起重公司吊車司機)未經實際參加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而持有營造業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經本署移送地方檢察署偵辦,其公司實際負責人、甲君因偽造文書案件,犯刑法第216條及第212條之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嫌,業經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2. 提醒各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們,特別注意,以免觸法!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 發布日期:111-07-04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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