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職業災害勞工醫療及重建協助,勞動部積極推動職業傷病診治及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認可制度,並於今日分別於北(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南(高雄市立小港醫院)三地同步進行專責醫院揭牌儀式,由勞動部許銘春部長於臺北主場宣示自112年1月1日起,全國共有15家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及28家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為職業災害勞工提供高品質的醫療及重建服務。
過去職業傷病診治相關業務,勞動部皆以年度採購專業委託方式,將該業務交由北、中、南、東各區十大職業傷病防治中心辦理,施行以來雖累積可觀成果,但受限經費及主責醫院人事更迭,專業人力難以培養、留任,業務難以永續經營。基此,勞動部在許銘春部長領導下,積極推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立法,並於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該法針對職業傷病相關之醫療及復健服務訂有認可機制,由醫療或復健機構提出申請,經法定程序認可後,即成為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或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而其他規模較小,資源不足但設有職業醫學科門診之醫療機構,亦可加入認可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所屬之網絡醫院,共同提供區域職業傷病診治服務,以形成更為綿密、穩定且高品質醫療診治及職能復健之服務網絡。
勞動部表示,目前取得認可的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包含臺大醫院、臺北榮總、林口長庚、中國附醫、臺中榮總、臺大醫院雲林分院、高醫附醫、花蓮慈濟等15家大型醫療院所。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則除前述醫院外,尚有汐止國泰醫院、桃園醫院、童綜合醫院、奇美醫院、高雄長庚等28家醫療院所。上述醫院的分布在審查時均已考量全國各區之均衡性,使職業災害勞工就近即能取得相關醫療、復健及重建協助。
勞動部呼籲,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明定,事業單位不論規模大小,雇主均應為勞工投保職業災害保險,若勞工不幸遭受職業傷病而有醫療、復健或重建相關需求,可善加利用專責醫院資源。完整之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及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名單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