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事業單位運用系統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提升職場防災管控能力,勞動部辦理旨揭評選活動,即日起至3月13日止受理報名,歡迎符合資格之事業單位及人員直接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送件參選,詳細內容請參閱「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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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推行職安衛優良單位及人員評選即日起受理報名至3月13日止。
- 最後異動日期:112-03-09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 發布日期:1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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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 附件一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 附件一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
- 附件二 112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初審意見表 附件二 112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初審意見表 附件二 112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初審意見表
- 附件三「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推(自)薦表」填寫補充說明(含範例) 附件三「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推(自)薦表」填寫補充說明(含範例) 附件三「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推(自)薦表」填寫補充說明(含範例)
- 附件四 109年度至111年度各行業總合傷害指數(含3年平均值) 附件四 109年度至111年度各行業總合傷害指數(含3年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