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5年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自即日起至5月15日止受理報名。
二、本獎參選及評審作業程序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一)強化源頭管理:於安全衛生規劃及運作程序中,分別需實施風險評估及建立風險管理機制,並要求源頭管理,以求危害風險能於源頭消滅。
(二)增加健康危害預防與管理:就職業病預防部分,配合職安法修正,增列工作相關疾病(複合性因子所生疾病)之預防,另外增列職場霸凌防治。
(三)落實機械設備器具管理及採購管理:特別舉例需強化機械設備器具管理人員之專業能力及預防性維修觀念,另採購管理包含工程安全採購及履約管理。
(四)運用科技與外部資源:增列科技防災創新應用及善用外部夥伴合作,以強化防災能量。
(五)增訂得獎資格撤銷機制:為維持本獎項之公信力,避免評選後得獎單位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或甲級災害規模之災害,致發生獎項頒發資格爭議,爰新增撤銷得獎資格之規定,以嚴格把關。
三、詳細內容請參考115年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參考手冊(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