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選依據: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二、評選期程:優良單位及人員之選拔,於次年三月起接受推薦或自薦,五月完成初審,七月完成決審為原則。三、評選結果:103年度推行職業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得獎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