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於109年9月16日修正發布「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重點包含擴大適用範圍、明定1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應訂定母性健康保護計畫、新增雇主應依式填寫作業場所危害評估及採行措施、強化勞工個人健康狀況評估及修正辦理適性工作評估醫師資格等,除擴大指定適用範圍及訂定母性健康保護計畫緩衝自110年3月1日實施外,餘自發布日施行,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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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正發布「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部分條文
- 最後異動日期:111-08-19
- 發布單位:職業衛生健康組
- 發布日期:10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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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令 發布令.pdf
- 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部分條文修正條文.pdf
- 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 修正重點宣導單張 修正重點宣導單張.pdf
- 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odt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