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規劃將於109年9月1日及110年9月1日,分別將協同作業機器人及非協同作業機器人納入源頭管理,打擊國內製造業發展,籲請延緩實施,並明訂管理範圍一事,職安署回應如下:
一、依據勞保職災統計,每年因工業用機械人造成勞工工作災害仍有數件,實需要讓國內勞工使用符合機械安全標準的工業用機械人,以預防發生產業之切、割、捲、夾、被撞等類型職業災害。
二、勞動部自104年1月1日起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逐年推動機械安全源頭管理,已陸續納管11項高危害風險之機械、設備及器具,除提升國內產製者之技術外,更提供勞工安全作業的環境。
三、本案職安署前已於107年11月26日與台灣智慧自動化與機器人協會等單位召開研商會議,並於108年5月22日依規定公告相關管理措施, 業界於108年6月間提出暫緩要求,該署爰於108年7月31日及8月5日再邀相關公會及業者聽取意見,會中多數業者表示需要時間取得驗證,職安署刻正檢討修正適當之實施期程。
四、基於國內業者及相關公協會對於上開規劃源頭管理之範圍及配套措施仍有疑慮,職安署除積極與相關公協會持續研商檢測驗證技術性問題、推動期程及相關輔導措施,建立溝通平台,協助業者達到安全標準之要求並順利取得驗證,以達到落實源頭管理確保工作者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