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噪音作業特殊體格(健康)檢查之聽力檢查結果,係作為職場噪音防護成效及勞工工作調配之重要依據,該檢查品質至為關鍵,除施測人員之專業外,聽力檢查室(亭)之隔音性能及施測過程之環境噪音狀態,均直接影響檢查數值之精確性。
二、查「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認可醫療機構於實施噪音作業勞工聽力檢查期間,其聽力檢查室(亭)背景噪音量應符合附表三規定,並留存紀錄,其目的係為確認檢查過程中,所處環境不確定性(如:廣播、施工、人員走動、生產線機械等)因素之影響已降至容許範圍。是以,若為巡迴檢查,就移動式之聽力檢查室(亭),需在每個新位置實施聽力檢查前進行背景噪音的量測,至院內之固定聽力檢查室,應定期或發現背景噪音量有明顯改變時進行量測。
三、目前法未明定聽力檢查室背景噪音測試評估人員之資格,惟建議可以委由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技術士、職業衛生技師或噪音控制專家執行此項測定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