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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修正「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技術指引」

  • 最後異動日期:113-06-26

配合113年5月31日「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之修正,勞動部於同年6月25日公告修正「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技術指引」,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1. 配合該辦法修正規定,擴大適用範圍、明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3條或第4條規定,應配置醫護人員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者,應訂定母性健康保護計畫,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2. 經比對及篩選國際健康危害分類資料庫,將「具有生殖毒性、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由29種擴充至39種列舉物質。
  • 發布單位:職業衛生健康組
  • 發布日期:113-06-21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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