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依「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9條提出認可申請;或經認可後,依第10條第3項,有醫事人員或巡迴X光車及移動式聽力檢查室(亭)檢查設備之異動或新增,應依公告之內容及方式登錄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