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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內部消防人員使用的空氣呼吸器,是否符合呼吸防護計畫及採行措施指引第2點第2項所規定消防用途之呼吸防護具?

  • 最後異動日期:109-06-29

事業單位內部消防人員所使用的空氣呼吸器,若屬涉及火場環境的防護裝備,應依消防主管機關的相關規定處理,因此於呼吸防護計畫及採行措施指引第2點第2項至少排除,但未排除在發生事故緊急應變時,勞工應進入災區執行搶救,止漏或其他非火災搶救時所使用的呼吸防護具。

  • 發布單位:職業衛生健康組
  • 發布日期:109-06-29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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