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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法務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五條處罰鍰額度基準」,名稱並修正為「法務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處罰鍰額度基準」

  • 最後異動日期:111-07-27

本案業經法務部於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以法廉字第一○七○五○一二九二○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生效(如附件)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發布日期:107-12-19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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