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表所定之「非屬受僱勞工之其他工作者」,係指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項規定之「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即為與事業單位無僱傭關係,於其工作場所從事勞動或以學習技能、接受職業訓練為目的從事勞動之工作者,如派遣工、技術生、建教合作班之學生等與其他性質相類之人員均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