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僱勞工及在職勞工變更工作前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辦理方式,除課堂面授形式外,如以「線上直播或視訊教學」等方式辦理,並無不可,惟宜於現場輔以助理講師協助解說,以達到提升勞工安全衛生意識之目的。 另受訓人員之簽到,得以電子簽到等足資證明之方式辦理,並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27條規定,將訓練教材、訓練計畫、受訓人員名冊、簽到紀錄、課程內容等辦訓文件資料,保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