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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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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疫情警戒調降至第二級之日起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之辦理方式。

  • 最後異動日期:111-08-19

      鑑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0727日至82日,全國疫情警戒由第三級調降為第二級,考量疫苗施打率尚未普及,學員對部分訓練場所辦理實體訓練時,仍有受COVID-19感染之疑慮,基於防疫,並降低群聚風險,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於110831日以前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3條至第16條及第18條第1款至第9款之教育訓練,依本部110611日勞職授字第1100203139號函規定,除實作、實際演練、實習、操作等課程應以實體方式辦理外,得持續採線上視訊直播方式辦理。另本部將視疫情發展狀況滾動式檢討。

      訓練單位如採實體訓練、辦理實作(習)等課程或結訓測驗,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積極落實防疫作為。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 發布日期:1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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