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事業單位加強春節前後之各項防災工作及遵守過勞預防相關規定,勞動部於本(108)年1月22日會同地方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北、中、南三地同步實施春安聯合檢查,藉由中央與地方合作,共同宣示關懷勞工工作安全,並呼籲事業單位務必做好各項安全設施及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且對勞工加班時數、加班費給付及休息休假等妥適安排。 發布單位:二組(職業安全組) 業務單位: 發布日期:108-01-24 點閱次數: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