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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風不良工作場所使用瓦斯等燃料,要確實通風換氣,避免一氧化碳中毒!!

  • 最後異動日期:110-04-28

本(110)年4月22日位於新北市三重區某麵包工廠,因使用燃燒瓦斯的烤箱從事麵包烘焙作業,造成8名勞工吸入過量一氧化碳,身體不適緊急送醫事件。經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派員調查結果,肇災原因為作業時未開啟烤箱上的排風設備,致烘焙時燃燒瓦斯產生一氧化碳無法即時排除,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3條,未採取防護措施,將有害廢氣排出之規定,將依法裁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職安署說明,當空氣中一氧化碳濃度達到35ppm,即會對人體產生危害;濃度達60ppm,則會抑制血紅素攜帶氧氣的一半能力;濃度達1,600ppm甚至造成死亡,但因一氧化碳是無色無味的氣體,當勞工暴露其中時,常等到頭昏眼花、噁心等症狀出現才查覺到中毒。過去亦曾發生數起使用烤箱、鍋爐,或於地下室、坑井使用發電機,因通風設備未開啟或故障,造成同時多名勞工中毒送醫案例。

        職安署特別提醒,餐飲、食品、烘焙或飯店等業者經常使用瓦斯當作燃料,或在通風不良場所使用發電機或以內燃機為動能之馬達時,應視需要確實以機械通風設備強制換氣,尤其在地下室或室內通風不充分的場所,宜優先考量以電能方式取代瓦斯、汽柴油等燃料,必要時加裝一氧化碳偵測器,以確保工作者的安全,避免類似災害再度發生。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業務單位:職業衛生健康組
  • 發布日期:1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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