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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克拉颱風逼近 職安署呼籲雇主加強防颱措施避免勞工受災

  • 最後異動日期:109-08-10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測「米克拉」颱風將影響台灣及有增強趨勢,並請鄰近颱風路徑之區域應嚴加戒備並防強風豪雨,及提醒其他區域應注意外圍環流影響,勞動部職安署呼籲雇主勿掉以輕心,加強安全設施之防颱準備;颱風期間常發生勞工搶救河床上機械設備或從事河川疏濬遭暴漲河水圍困、邊坡擋土工程遇土石崩塌及施工架、工區圍籬、工地固定式起重機(塔吊)受強風侵襲造成倒塌及外勤人員遭飛落物體砸傷等災害,提醒雇主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鄰水、水上作業或有發生土石流之虞之地區作業:勞工及機械設備應視天氣預報及水位監視系統等資訊提前撤離,及應有危險發生時能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之通報系統、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

二、邊坡擋土及開挖等工程:應使邊坡保持安全的傾斜,對有可能飛落的土石應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等,並派員監視邊坡落石狀況,必要時應即通知人員、機具撤離。

三、有物體飛落及倒塌崩塌等危害之營造工程及廣告物:搭設外牆施工架應加強穩固措施,加強檢查施工架架材是否有損傷、繫牆桿安裝狀況是否鬆弛、基腳是否下沉及滑動;工地圍籬應確保牢固,避免強風掀起;架上張掛帆布或廣告物應暫時拆卸,以免因風壓太大,施工架無法承載而倒塌肇災,橋面上物體應固定牢固,避免飛落致災。

四、使用工地塔吊作業:塔吊塔柱應加強固定如以牽索牢繫,並停妥吊鉤及伸臂,及將旋轉煞車放開(先確認空迴時不會有撞擊、感電等危害),風速每秒16公尺以上時,嚴禁使用塔吊作業。

五、外勤人員作業: 應避免或停止勞工從事外送服務,其他如新聞採訪及災害搶救等必要之外勤作業,應事前評估危害,置備適當個人防護具、交通工具等安全設施。

 

此外,職安署也提醒,颱風過後從事災害搶修及復建工作,如從事屋頂修繕、使用施工架及輸變電維修、邊坡、鄰水、道路搶修等作業,應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並確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對颱風期間鄰水、邊坡擋土、工地塔吊、營造工程、外勤作業等易發生職災之作業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避免勞工發生職業災害。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業務單位:職業安全組
  • 發布日期:109-08-10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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