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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塔颱風侵台,雇主應加強防災應變及戶外作業安全措施

  • 最後異動日期:108-09-30

依據中央氣象局資料顯示,米塔颱風即將侵台,30日清晨起宜蘭、花蓮降雨逐漸增大,晚起北部雨勢開始增強。宜蘭、新北、桃園有大豪雨發生的機率,勞動部職安署呼籲雇主應加強安全設施之防颱準備;颱風期間應避免或停止勞工從事外送服務,其他如新聞採訪及災害搶救等必要之外勤作業,應事前評估危害,置備適當個人防護具、交通工具等安全設施;另颱風過後從事災害搶修及復建工作,如從事屋頂修繕、使用施工架及輸變電維修、邊坡、鄰水、道路搶修等作業,應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
職安署特別提醒,颱風期間常發生勞工從事河川疏濬遭暴漲河水圍困、邊坡擋土工程遇土石崩塌及工地固定式起重機(塔吊)、施工架受強風侵襲造成倒塌、搶救圍籬遭瞬間強風吹起摔落、巡視配電線路遭斷裂樹木撞擊、屋頂修繕不慎踏穿墜落及外送員摔倒等災害,雇主及勞工朋友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食物外送作業安全:針對食物外送員之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實施風險評估,辨識可能危害及採取因應之管理措施,已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如颱風天等),經評估各項資訊,認有顯著或有可預見風險時,應停止從事食物外送作業,以維護外送員之生命安全。
二、邊坡擋土及開挖等工程:應使邊坡保持安全的傾斜,對有可能飛落的土石應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等,並派員監視邊坡落石狀況,必要時應即通知人員、機具撤離。
三、使用工地塔吊作業:塔吊塔柱應加強固定如以牽索牢繫,並停妥吊鉤及伸臂,及將旋轉煞車放開(先確認空迴時不會有撞擊、感電等危害),風速每秒16公尺以上時,嚴禁使用塔吊作業。
四、有物體飛落及倒塌崩塌等危害之營造工程及廣告物:搭設外牆施工架應加強穩固措施,加強檢查施工架架材是否有損傷、繫牆桿安裝狀況是否鬆弛、基腳是否下沉及滑動;工地圍籬應確保牢固,避免強風掀起;架上張掛帆布或廣告物應暫時拆卸,以免因風壓太大,施工架無法承載而倒塌肇災,橋面上物體應固定牢固,避免飛落致災。
五、工廠修繕作業及危險物儲存:在工廠從事屋頂修繕,應使用安全帶並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或捲揚式防墜器;在潮濕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應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建築物應有地板面不積水及防止雨水由屋頂、牆壁、窗戶等滲入之構造,以避免水接觸熔融高熱物。
六、鄰水、水上作業或有發生土石流之虞之地區作業:應有危險發生時能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之通報系統、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
職安署再次提醒,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對颱風期間易發生職災之作業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致勞工罹災者,將依法查處究辦。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業務單位:職業安全組
  • 發布日期:10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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